2)第一(村(01)_我有金手指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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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会在镇上询问或者寻找。

  晚饭时为了生意应酬,原身喝了过量的白酒,已经呜呼哀哉。

  再次醒来的已经是沈清和,面对叨咕叨,叨咕叨的妻子,沈清和本能的很烦。

  原身的记忆中,妻子是城里人,一直瞧不起农村婆家的公婆还有亲戚,结婚二十年回去的次数一只手能数的过来。

  为了家庭和.谐,他也试过通过自己去改变妻子,可他的努力没有任何效果,反而为此经常吵架。

  前段时间,原身发现妻子挪用自家的钱给娘家弟弟买房,大吵一架,为此妻子还叫嚷着离婚,冲动下原身真的拉着“妻子”离了婚。

  只是离婚后,他也没有离开家,还住在一起,只是分房住。

  现在既然沈清和来了,那就必须搬走,儿子沈宇翔是归原身的,孩子已经去了海州读大学,归谁其实都一样,孩子两边都可以住。

  沈清和暗自在心中清算原主的家产,离婚后,他有两套房子,一套大四居,一套一楼的花园洋楼,复式,双层的大房子。手上还有离婚时分的一少半存款,以及他还有一家贸易公司。

  前妻不会做生意,而且分走大半存款还有三套房子,两个市中心地段的门面。

  原主是个做事稳当的人,从不盲目扩张生意,也不盲目的投资,贸易公司赚的钱,他除了买房就是存起来,银行卡上没有存款,他不会安心。

  贸易公司生意稳定以后,他从不为了一张大单或者很赚钱的生意就去贷款。

  了解他的前妻,也不垂涎那家贸易公司。家里的财产她也得了一半,不过那一半包括她给娘家弟弟买的房子。

  原主这人对两边父母都很好,但是对两边的弟弟也一视同仁,他从不给两边的弟弟多少钱,只是会给侄子他们一些零花钱,压岁钱。

  偶尔他们缺钱,要借钱他都会问明白,到底啥事借钱,借多少,什么时候还。

  倒不是原主小气,他认为不管什么时候,弟弟们过的什么生活,都得靠他们自己。

  当然,两边的弟弟照顾父母,他每年都会给他们一笔辛苦钱。

  在这种事情上,他从不小气。

  可前妻倒好,也不和他商量,一次性全款给娘家弟弟买了一套大三居,真是阔气。

  他赚钱也辛苦,每一分钱都包含着他的汗水还有他陪酒醉成烂泥的辛苦。

  省城的房价可不便宜,一套大三居,怎么也得一两百多万。

  如果前妻开了先例,那自己的弟弟是不是也能享受同样的待遇,他为此特意问过当时还没有离婚的蔡美芬。

  人家急了,大声嚷嚷:凭什么么,凭什么给乡下的土包子送套两百多万的大房子,做梦吧。

  就因为试出来了前妻的态度,原主才半冲动之下离婚。

  其实他内心是想要离婚的,可传统思想束缚了他,他理想的婚姻是从一而终,不管爱不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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