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一百三十章 整军_乱世栋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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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战时可以撤换行军都督职务,但除非特别情况(譬如对方涉嫌叛变、叛逃或者临阵倒戈),否则不允许行使“使持节”杀行军都督的权力。

  即便杀了人,事后也得接受军法司调查。

  一旦判定是滥杀,行军总督也得负责。

  所以,战时军法审判机构——军法司,以及军司随军制度,是要跟着行军制度一起实施的。

  而军法司做出的判决,由此引发的行刑(譬如死刑),除非皇帝特赦,必须严格执行,哪怕对方是宗室或者勋贵,否则就是笑话。

  萧询听大将军说了一番,觉得很有道理,既然这制度先在两淮试行,那就先试试再说。

  反正军法司由大将军主管,想来,必然能够有效震慑、约束将领们战时的行为。

  。。。。。。

  淮阴行在,行宫边上军营官署,都督宫城诸军事的大将军李笠,忙着签发军令,调动禁军进行各类布防。

  与此同时,还要向周边驻军发布命令,做出各种布置,确保行在安全。

  因为涉及中外诸军事,所以命令很多,李笠不敢大意,幕僚拟定的每一份命令,都仔细看过。

  中外诸军事,指的是中军、外军诸军事,这里的中、外之分,分辨标准是京城(中枢所在)。

  常年驻扎在京城内外的军队,是中军,这就包括了禁卫诸军;

  外军,泛指各地都督区所统辖之军队,还包括各州郡所统辖的州郡兵。

  中军镇守京城,外军镇守地方,两者相互掣肘,若有人“都督中外诸军事”,意味着此人距离皇位已经很近了。

  想到这里,李笠放下笔。

  如今,权臣的“标签头衔”有两个:

  一个是“录尚书事”,指的是掌握行政、人事权;

  一个是“都督中外诸军事“,指的是掌握军权。

  如果要二选一,必然选后者,因为抓住了军权,才是真正的掌权。

  但军权在手,未必能打胜仗,因为军队必须能打,掌握在手里才有意义。

  皇帝到了淮阴,李笠酝酿已久的整军(抓军权)计划,终于可以实施。

  他整军的目标,是中军。

  中军经过整顿,战斗力增强,才能跟着皇帝御驾亲征,保皇帝平安。

  所以有这各冠冕堂皇的理由在,没人能正面反对李笠的整军计划。

  而中军一旦增强,意味着中枢和地方的力量对比,中枢渐渐有优势。

  使得外军作乱、进攻中枢的可能性降低。

  至于整顿后的中军听谁的,那是另外一个问题。

  中外军制度,是这个时代的主流,但结合政治局势,有一个缺陷:一旦中军势弱就会出现外重内轻的局面。

  那些本该镇守地方、拱卫京师的外军,因为失去了牵制作用,其本身,也会成为祸乱的根源。

  野心家靠着强大的外军,可以入主中枢夺取皇权。

  而之前其所属势力,则会取代原有的中军成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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